2022/08/08-《自由日日shoot》學者︰中介法應納入媒體議價
《報導摘要》
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周韻采指出,平台經濟的特色是擁有多邊市場,而這些超大型平台利用流量影響到另一邊市場、也就是數位廣告市場;平台自恃影響力廣大而主導分潤價格,媒體業者在現有規範下,談判力量並不對等,因此迫切需要公權力介入。
前公平會委員、台北商業大學企業管理系兼任副教授李禮仲指出,中介法是參考歐盟法律,卻未把歐盟的著作權授權模式納入;他呼籲政府儘速立法,「分潤機制有太多好處」,健全媒體的企業經營,才能提升新聞的質和量,進而促進言論自由,民眾也能享受優質報導。
台灣法律科技協會理事長江雅綺直言,數位平台與媒體的關係就是「不公平競爭」,她以歐盟為例,數位平台在服務中使用新聞引言,過去在著作權法是「合理使用」,但歐盟修改法律後,迫使Google和臉書付費取得授權。江雅綺強調,過去的法律並沒有預測到現在創新的商業模式,但社會不停在變,政府應努力修法或立法;若沒有法律基礎,國內很難推動合理的分潤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