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周韻采指出,平台經濟的特色是擁有多邊市場,而這些超大型平台利用流量影響到另一邊市場、也就是數位廣告市場;平台自恃影響力廣大而主導分潤價格,媒體業者在現有規範下,談判力量並不對等,因此迫切需要公權力介入。
前公平會委員、台北商業大學企業管理系兼任副教授李禮仲指出,中介法是參考歐盟法律,卻未把歐盟的著作權授權模式納入;他呼籲政府儘速立法,「分潤機制有太多好處」,健全媒體的企業經營,才能提升新聞的質和量,進而促進言論自由,民眾也能享受優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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