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高票通過要求中國字節跳動公司於六個月內撤資TikTok法案,究竟未來是否能順利分拆TikTok? 對數位平台的規範又會造成什麼影響? 因為最近有不少人問到,我先把相關資訊整理成一篇小文,供有興趣的朋友參考。】
文章連結: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Type=2&SerialNo=197246
美國眾議院以懸殊的比數,高票通過「保護美國人免受境外敵對勢力控制之應用程式威脅」法案(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Foreign Adversary Controlled Applications Act),該法案直接點名所謂「境外敵人勢力控制之應用程式」就是被中國公司字節跳動或TikTok直接或間接控制的app,或任何總統經一定程序認定受境外敵對勢力控制並具重大國安威脅之app,規定除非該app於一定期間內執行合格的「資產剝離」手續,否則禁止於美國網路服務上架。
簡言之,如果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於六個月內完成撤資,TikTok可以繼續在美國正常營運。因而該法案也可簡稱為「中國撤資TikTok法案」。相對於之前直接下架TikTok的做法,撤資法案改為針對公司資產的分割,不涉及內容服務,以避開言論自由的疑慮,在印度直接下架TikTok的做法之外,撤資法案具有新意,但過了眾議院的關卡,接下來是否能成功?還是有許多問號。
撤資法案的精神,可以說是將TikTok社群短影音平台,視為類似傳統媒體,禁止境外敵對勢力的所有權。一般而言,外國人要購買傳統媒體,原本就有許多限制,例如媒體大亨梅鐸(Murdoch)為了買美國電視,選擇成為美國公民。但數位社群平台具有跨越國界推播內容的特性,且總是聲稱一切內容皆由使用者自行上傳,在媒體與平台之間,定位不明,而難以規範。
撤資法案雖然另闢蹊徑,但這項法案的未來,仍有許多挑戰。首先,法案經眾議院通過,須再送參議院審議,但目前已經有幾位參議員表示不同意見,到了參議院不一定能過關。再來,就算參院通過、拜登總統簽署,TikTok也勢必到法院打法律戰,在嚴格的法律審查下,法院未必會讓這項法案過關。最後,美國前總統川普一改先前對TikTok的反對態度,表示關閉TikTok只會讓市場競爭對手得利。川普為何180度轉彎?除了Meta等社群網站在2021年因國會暴動事將川普帳戶刪除的舊恨,也有媒體猜測可能和金主為TikTok投資者有關。
確實,TikTok在短短時間快速擴張,利潤可觀。也因此,若法案真的執行,還不容易立刻在市場上找到合適的買家。一來交易將是天文數字,二來最大可能的買家自然是市場上的競爭對手,但這些公司都已經被反壟斷執法盯上,「大者更大」的風險,會讓買家的選擇更加侷限。
尤其,TikTok所以能在市場風靡,關鍵在程式背後的演算法。但依據中國法律規定,TikTok演算法是國家控制的資產,禁止任意出口,大概也沒有人會認為中國政府會同意演算法出售。所以買家買了TikTok,拿不到其最珍貴的資產,猶如買了一個美觀的木盒,卻拿不到盒子裡的珍珠。
無疑的,這次美國的撤資法案,還是在各種言論自由的爭議中,找到一條新的路徑。而TikTok此次為了避免眾議院通過此法案,全面推播訊息給使用者、要使用者向國會抗議的行為,某方面也正好說明TikTok確實具有反對者所憂心的、政治動員的能力。對台灣來說,值得密切關注。
Asian Angle |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