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兩個月前,收到 #英國 Nottingham Law School 的邀請信,希望我能參與該法學院舉辦以「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為主題的年度科技法律研討會,並就此主題擔任主題報告人。機會難得,我手邊也剛好有些相關資料,就答應參加於6月26日舉辦的 #加密貨幣 線上 #科技法律 研討會。雖然是線上研討會,但對這個新穎的科法題目,大家的討論很熱烈。當天聽到來自英國與德國的學者(包括德國法官和英國律師)分別就當地最新的法規架構發展和問題提出報告與討論,而我的主題則是分享台灣近幾年關於加密貨幣的法規修正(包括金管會最新推出的自律指導原則)。雖然講者來自不同地方、各自的法制都不一樣,但有些法律與政策的困難與思維,則是共通的。例如在我的報告場次,就有英國的學者詢問我在現行的自律指導原則之下,是否有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的途徑、以及自律原則的明確性如何…等等,顯見這種希望有效治理、又不希望扼殺創新的科技法律挑戰。是不分國界的。
其實前幾年台灣通過的「#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就深受英國「#監理沙盒」制度精神的影響,英國在 #金融科技創新 走得很快、法規監理上相對富有彈性,實驗沙盒制度更是兼容新創自由與使用者安全的獨特制度,有許多法規經驗都值得台灣參考。因此這次能以台灣講者的身份參與這場英國研討會,特別覺得很有意義。】
ps 不知為何我使用teams 時,人像都變得極小、而且縮在螢幕的角落…(有哪位大德可以教一下怎樣讓人像變成和其他參與者一樣大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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