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副教授、台灣法律科技協會理事長江雅綺則指出,肯定「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中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對平台課責、促使大型線上平台運作透明化、使用者保護等精神,但另一部分著重如何處理違法訊息等的程序,得思考法院人力夠嗎?有沒有救濟機制? 另外行政機關可以在法院裁定前要求業者「加註警示」,這是大眾最有疑慮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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