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此次台灣民眾黨團所提出的版本(立委林國成、吳春城、張啓楷、黃國昌、麥玉珍),目前立法院已有5個媒體議價法的版本。我在昨日公聽會發言時苦笑說:2021年寫的文章言及對台灣是否能學澳洲NMBC(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立法,讓媒體內容業者可與數位平台議價,有些悲觀。(當年文章:江雅綺/「新聞有價」之戰,臉書祭封殺、Google為何願意對澳洲讓步?,https://www.twreporter.org/a/opinion-why-google-caved-to-australia-news-media-bargaining-code,2021/2/22,報導者)
上一屆(第11屆)立法院也有一波努力,包括立委范雲、立委林楚茵和黃捷、立委林宜瑾和邱志偉、立委羅廷瑋和洪孟楷,都曾領銜提出不同版本的議價法草案,但可惜都未成功。這次台灣民眾黨團已將其列為優先法案,在各界先進(產官學)似乎都贊成推進的氣氛下,未來或許能夠比較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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